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擎泰科技: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一百零四年私募普通股訂價及發行新股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1/05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依證交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及行政院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一年六月十三日(九一)台財證一第0910003455

號函相關規定辦理。

4.私募股數或張數:150,000股至19,850,000股間。

5.得私募額度:依本公司於民國104年02月09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以私募

發行普通股股數20,000,000股為上限在案。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本次發行價格將不低於下列二基準計算價格較高者之八成:

(1)a.定價日前信貸苗栗後龍信貸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

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

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參考本公司目前狀況、未來

展望及最近股價,並依據「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

辦理之,故其價格之訂定應屬合理。

(2)依上開規定,以104 年11月05日為定價日,依前述訂價原則,本次

私募普通股發行價格訂為新臺幣6.80元,總發行金額為1,020,000元至

134,980,000元區間內,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增加長期穩定資金,提升財務運用調度能力,進而降

低公司營運風險。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擬加長期穩定資金,提升財務運用調度能力,進

而降低公司營運風險。因私募方式具有籌資迅速簡便之時效性及私募普通

股有限制轉讓之規代墊款信用貸款任何問題免費諮詢定,較可確保策略聯盟之長期合作關係,故本次增資係

以私募而非公開募集方式發行普通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04/11/05

11.參考價格:每股新台幣8.44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每股新台幣6.80元。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除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

規定之轉讓限制外,其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私募普通股之發行條件、計劃項目及其他未盡事宜等,若因法令修正、

主管機關規定、基於營運評估或客觀環境之影響須變更或修正時,董事會授

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另授權董事長簽署、商議一切有關本次私募普通股之

契約及文件,並為本公司辦理一切有大學助學貸款條件台北房屋汽車貸款關私募普通股所需事宜。



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擎泰科技-本公司董事會通過-百零四年私募普通股訂價及發行新股案-0808016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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